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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1/2页)
能做什么!”是啊,不读书,她还能做什么。“你才十七岁,未来还很长!”你不该在她读书的年纪,迫切的把时间浪费在那些永远看不到出路的事情上。孟遥又一次回到了课堂,在西南那所普通的高中,在时隔九个月后。她开始了一边读书一边打工的生活。外婆为了继续让她读书不知找了很多人,为了凑够她的学费不知找了很多家,她再不敢让她受累。她的心也像是定了下来,曾经怎么也不爱读书的她开始抱着书穿梭在校园;曾经怎么也念不进的字也全部记上心间。只是她终究再没了欢笑。那一桩桩绝望和无助压弯了她的脊梁;那一件件脱掉的衣服更是形同枷锁,沉沉的压在她的心上。她不敢再抬头,不敢再与人触碰,午夜梦回,也再不得安宁。她将自己包裹成一个茧,变得再不似从前。她也点掉了眼角的痣。走在校园时有人拦下她说:你那颗痣真好看,瞧着都难忘。她便在放学回去时,看到路边美容美甲店有点痣的业务时走了进去。美容店老板娘很是可惜,问她要不要再考虑考虑——她已不再欢笑,垂眉顺眼沉默寡言着,那粒泪痣就真像成了一颗泪,悬挂在她的眼角,让人心疼,让人垂怜。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摇了摇头。人海茫茫,她背井离乡,只愿从此泯灭众人,再不被人遇见,再不被人记得。她每天都在忙碌。上课,打工,一刻不得停歇。她知道凌晨四点的天多么暗,知道十二点的夜多么寒。曾经肆意生长的少女变得寂静而矍矍,眼眶凹陷,神容清绝。有好几次她都已经感觉坚持不下去了,生活的苦难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看不到任何将来。可是看着手中的照片,她又一次次忍了下来。离开北城时她什么都没带,除了一些生活必需,只有一部相机,一张照片。相机是父亲送给她最后的礼物;照片上的少年,她喜欢了很长时间。她以为自己可以不再喜欢他,可是时过境迁,依然难忘。他是她第一个喜欢的人,从年少无知,到历经辛酸。她知道自己再也看不到他,便只能将他唯一的照片留存。哪怕仅仅当作纪念。他仿佛成了她的信念,成了她生命中最后的光。她从来不敢刻意想起他,可是很多时候,他总是不自禁的浮现在脑海。高二那年六月,她坐在教室里看着书,看到计算器上的日期时,突然想着明天此刻他就应该坐在考场里高考了。她停了一年,仍然高二,他却已经高三。他的成绩一直很好,她想他一定能考个好成绩有个好将来。而她,注定与他越来越远了。他是天之骄子,她已深陷泥潭。她和他的距离,又何止宁城到康城的一千四百公里。那时候,她以为自己和他此生不会再遇。可是后来,她还是遇到过他的。那年她读高三,外婆再支撑不住倒下。从来体弱的外婆离开北城后就支撑起了一切,可是沉疴在身,风风雨雨走过两年,也不过是强打起精神,提前透支了所剩无几的岁月。她被送到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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