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Undefined index: articleid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0
Notice: Undefined index: articleid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1
Notice: Undefined index: siteid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2
Notice: Undefined index: sortid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4
Notice: Undefined index: articlename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5
Notice: Undefined index: author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7
Notice: Undefined index: in D:\wwwroot\m.aiiju.com\web\html.php on line 29
第八十二章 壬辰倭乱(15)第一次平壤之战(上)(5.2K)_()全文无弹窗在线阅读-爱聚小说网
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十二章 壬辰倭乱(15)第一次平壤之战(上)(5.2K) (第3/4页)
发动袭击的记录。 这一点与日本史料《丰太阁征外新史》和《大日本编年史》的相互应证的。唯一的疑问是,下雨天明军是怎么让大炮激发的呢? 在《丰太阁征外新史》和《大日本编年史》中都有日军对于明军的袭击毫无防备,甚至日军来不及披甲,松浦镇信父子便与明军短兵相接,松浦镇信膝盖中箭被救出来医治的记录。 经过对比你就会发现,三方的历史记录中存在的矛盾究竟应该以哪一方为准。 事实上日军若是真的如《两朝平攘录》所记录的,人人皆带鬼面,马匹也带面具的话,很明显是受到了口口相传的评说的影响,又或者是在为明军之败强行挽尊罢了。 后世很多文艺作品和游戏作品中(全战幕府)对于战国日本精锐的任务刻画,也很多参考了这里,但是彼时的日军装备实在没有这么富裕。 你要说平壤城内的是秀家的旗本,又或者是秀吉的旗本或许会有面颊这种装备,但是你要说小西行长和松浦镇信的九州泥腿子们装备得其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就有点冤枉人家了。 至于马面颊这东西更是直到江户才成为大名卫队耍帅时候的主要道具。 不过《两朝平攘录》毕竟是明人所写的,多少有为明军平壤之败挽尊的想法。要是真的如实记录,突袭平壤大败而还,怎么凸显明军的英武形象? 而且当时的人们更愿意相信击退倭寇的明军是完胜的,平壤之败必然是来自卑鄙倭寇的突袭,谁又愿意相信,主动突袭而不胜的明军,居然是后来将倭寇推下海的同一只呢? 这一世小西行长第一军团的情况比历史上更差,京畿道出现权利真空,军粮转运的路径直接断绝,要不是小西行长在平壤周围征粮,日军恐怕已经陷入断粮危机了。 却说7日早上的下雨确实给明军提供了极好的掩护,日军不愿意上城驻守,被拍上来的朝鲜仆从军也都躲在了城楼内避雨。 雨水落地的声音成了马蹄声良好的掩护,以及周围的大雾很好的遮蔽了身形,直到明军抵达城下开始列阵的了,这才为日军所知。 随着祖承训一声令下,明军由爆破手使用炸药炸开了平壤七星门,骑兵以云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平壤城内,日军顿时乱作一团。 (作者不能理解,下雨天为什么大炮可以激发,只能以炸药破门的剧情替代了) 驻守在此的朝鲜仆从军根本来不及躲避就被明军的战马狠狠践踏在脚下,在祖承训的指挥下,各骑兵千户四散开来,向平壤城各处杀去。 朝鲜军队败了这么多场,难得有一场似乎的胜局,也都鼓起了勇气跟在明军身后向城内的日军杀去。 其实当看到城外明军的时候,日军已经有了反应,作为驻守在七星台的松浦镇信刚刚派人通知小西行长,自己就带人前去堵门,很多士兵甚至甲胃多来不及穿,匆匆披在身上便出去应战去了。 朝鲜的平壤虽然名为陪都,但是城市界面非常的脏乱差,外城的地面都是泥地,再加上连日的阴雨使得城内宛如泥潭一般,居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明军骑兵的行进速度,给了日军反应的时间。 前文不止一次说过,日军的主要作战兵器是枪,并不是后世文学影视作品中的武士刀。 而长枪恰恰是骑兵的天敌,特别是在这样狭窄泥泞的街道中,失去战马速度的骑兵,便由优势转变为了劣势。 换源app,同时查看本书在多个站点的最新章节。】 绕是被数千日军团团围住,3000明军依旧丝毫不觉畏惧。既然马匹不足为用,士兵便从马匹上下来,持枪与日军步战。 有的士兵手中已经没有了骑枪,手中只有战刀、流星锤等武器,这种武器适合近身作战,下马之后会被日方骑兵针对死,因此不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