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前宰相_第六十九章 以工代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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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 以工代赈 (第3/4页)

就是那么可以在救灾的同时还能兴修水利那个。”

    秀家:“父亲问得是‘以工代赈’吗?”

    秀吉:“就是这个,快快详细于我说说。”

    在古代社会,能够像古代明国这样在大灾之年由朝廷出力救助的国家少之又少。

    像欧洲诸国如果发生灾害,往往领主们往自己的城堡一缩,窝在自己的城堡里吃着囤积的粮食,至于城外的领民,谁会去管他们的死活。

    这种社会观念千百年传承下来,导致了现如今欧美国家面对灾害时候依然以自我救助为主。

    但是受明国影响的东方文化圈不同,面对灾害时候往往会由朝廷出面,提供必要的粮食钱财,分发次年的种子和工具帮助百姓渡过灾年。

    只不过明国和朝鲜的君主出于善意的举动,却因为种种原因使得这些实惠无法落实到百姓手中。

    而明国的百姓阶级也非常分明,普通百姓与乡绅一样都是平民,受到法律保护,乡绅又凭什么要主动出手相助呢?

    相反签了卖身契的佃农、奴仆,会被地主们视同私有财产,为了保证财产能持续为自己效力,才会掏出少的可怜的物资,帮助他们渡过灾年。

    再加上明国中央集权王朝对于那些提供帮助的乡绅不仅没有赞美,还对他的行为有多种质疑。

    最直接的话来说就是“他与你本无牵无挂,你凭什么出手相助,你是不是想要造反?”

    对于乡绅来说,既然当权者不仅不会赞美我的善心,还会因为我的善心质疑我,让我不得安身。相反如果我跟着别人一起烂,我还能收获土地和佃户,那么我又凭什么作出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所以在明国古代王朝往往有一种非常奇怪的现象,君主出钱出粮想要救济灾民,结果下面的执行官却将其中的大部分扣入自己的腰包,真正能到灾民手中十不存一。

    而底层受灾的百姓,那些有着土地的自耕农,生活的还不如签了卖身契的佃农、仆役,人家好歹有口稀粥喝。

    可是自耕农有啥?平时的产出大部分交了赋税,一年到头买不起一斤rou食,受了灾情想要向朝廷讨口饭吃,可是朝廷只还把你当乱民看待。

    这样的情况在日本稍有好转,毕竟作为朝廷的朝廷没有实权,公卿家自己都吃不饱呢,哪有钱给你买布粥吃食。

    好在日本的土地都在所谓“名主”的武家大地主手中,土地上的百姓本就是自己的财产,是自己的兵力来源,是自己于他人争战的关键。

    很多大名在实行分国法后,给予了自己家臣武士更多的权利,同时也把自己的责任下派下去。下级武士不仅要代主公承担治理的权利,还要承担主公的军役责任。

    而完不成军役账标准的结果就是本领改易,所以日本战国的武士对于自己的领地尤为看重,一旦遇到灾情根本不需要上级主君出力,这些有领地的武士往往会自己先行开始救济自己领内的灾民。

    我们不在这里争辩政治体制的优劣,纵使日本体制在救灾之时不似古代明国一般无能,但是他们也仅仅是把地上的百姓视同自己私有财产一般,并没有高尚多少。

    而且不论明国、日本或是近代的欧美,在实行救灾之时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给百姓一种过过度的依靠感。

    久而久之这种依靠感变成依赖,一旦遇到了灾情就由朝廷买单,百姓们啥也不做,直接摆烂就躺在城下等着派粮,等挨过了这年才算来年有了光景。

    这样的行为无疑会造成劳动力的浪费,花出去的钱并不能创造价值,就好似扔到了水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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