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讼师_第二百六十六章 超额收费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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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六章 超额收费 (第1/2页)

    这个时候,一名年轻女子端着一个盘子走进会议室,将倒好茶水的一次性杯子放到我们各自身前,谢玲说了声“谢谢”,然后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再继续念道:“第五十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特别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

    (三)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

    (四)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五)违反规定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

    (六)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事务所因前款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等谢玲念完发条内容,蓝处长笑着说道:“所以你说的需要我配合,是打算真的违反上述某项规定,让我们安平市局对你进行处罚吗?这可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行为啊。”

    谢玲摇着头说道:“如果我们只是涉嫌,但实际上没有实锤,你们只是启动调查呢?”

    蓝处长说道:“哦?具体怎么cao作才能达到这个效果。”

    这个时候,谢玲转头看了我一眼,我随即明白过来,说道:“您好蓝处长,您好李科长,我可以向你们汇报我的想法吗。”

    蓝处长说道:“小韦是吧?愿闻其详。”

    我点点头说道:“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其中的收取费用,就是超过规定收取律师费等。律师费的一般标准大家都知道,我只打算从风险代理费这个角度入手。麻烦大家稍等一下,我找出资料念给大家。”

    接着,我拿出手机打开浏览器,找到并打开早就收藏好的一个网页,念道:“根据《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三条第六款的规定,严格限制风险代理收费金额。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风险代理收费的,可以按照固定的金额收费,也可以按照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以下简称“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费。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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