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眼讼师_第一百七十章 堵住大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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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章 堵住大鱼 (第1/2页)

    当天下午六点多快到七点,我独自坐在李健那辆黑色雅阁车的副驾驶上吃着一碗热腾腾的红烧牛rou泡面,车的左侧,正对着中山路北二里路口。

    当我把泡面的汤汁都喝完,看到李健鬼鬼祟祟沿着中山路北二里右侧人行道走了回来。

    等他越过马路上车坐好以后,我将泡面盒子放到中控台,笑着说道:“怎么样?是好茶还是坏茶?看你这花的时间,不止逛了一家吧?”

    今天下午我跟李健说要带他来干这件事的时候,他兴奋得要死,还说要去水多多门前走几圈,假装询询价,看看那几个兔崽子会不会真的在那落入陷阱。

    我只好由他去了,不过也严正警告,别真受不了诱惑,他自己掉坑里我可不管,但别打草惊蛇就好。

    李健贼笑着说道:“还别说,可能是这一带最近管得不是很严,里面的那些店子几乎都坐满了女的,一些店子的质量出奇地好!不像一些地方。”

    我板起脸说道:“你这个人,还真去过这种店消费啊?想留下案底以后当不了律师吗?”

    其实获得律师执业资格,确实是要查这个人有没有刑事处罚案底,但行政处罚是不太会影响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不过前述第五条第(四)款的品行良好就值得商榷了,如果李健这个家伙当了小瓢虫被行政处罚过,等他申请律师执业证的时候,有人向司法局告发,也够他喝一壶的。

    李健这个家伙没有细究我的话,赶紧陪着笑脸说道:“开玩笑的,开玩笑的,我这么正直的人,怎么可能会去做这种肮脏羞耻的事情。”

    我抬起右手指了指他的脑袋,说道:“真去过就绝交,当然,以后去也绝交。”

    李健举起手做发誓状,说道:“我发誓,绝对没有去过,以后也不会。不过......”

    我看向一脸不怀好意的李健,说道:“不过什么?”

    李健说道:“你既然坚决反对这种事物,为什么还问我里面的货色好还是不好?”

    我说道:“这不是废话吗?你刚才独自进去逛之前也说过了啊!我们是来等大鱼入网的,而鱼饵好不好,不得先了解一下?”

    李健用力点头说道:“确实好。”

    我说道:“我问的是水多多这家店的好不好。”

    李健竖起大拇指,说道:“是里面平均水平最好的,特别是其中有个绿头发的,看得我心痒痒,差点忍不住......”

    见我瞪着他,李健笑了笑,说道:“我也就是看看,然后过过嘴瘾,别介意,别介意。”

    接下来,我和李健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并轮流观察北二里巷子往里大概两百多米的水多多理发店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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