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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2页)
外号:“死细胞”。至于已经记了大过的李唯森,为了这事差点闹到被退学,害得我们也为他提心吊胆。他老爸把他爆打一顿,弄得鼻青脸肿押到校长面前,再加上全家轮番对校长进行不折不挠的sao扰,好不容易让他得以留在了学校,等风平浪静以后他苦笑着自叹倒霉:“真没想到他会下那么狠的手,如果他不是我爸,我真的跟他没完!”我说你爸那还不是为了你,他叹着气别开了头:“……唉,我知道。”经历了这场风波,他比以前又老实了一点,一切兴致都下降了很多,可没过多少日子他的情绪再次高昂,理由很简单:他迷上了一个外校的女孩。那个女孩是一个同学的双胞meimei,我们都见过,长得很漂亮而且外表很质朴,话也不多,没有大多数女孩喜欢叽叽喳喳的毛病,学习成绩也挺好的,对人的态度礼貌而矜持,是个非常不错的女生,李唯森会迷上她一点都不奇怪。当他告诉我们这件事的时候,我没有半分资格去妒忌,只是不由自主想起那个他曾经痴恋两年的女生,再怎么喜欢也会过去吧?现实本来就应该是这样,那么我也可以吗?从无望的感情中抽身、忘却、再去找下一个?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喜欢”到底算什么?一时的心血来潮?一时的想不开?可能吧。李唯森说过:“不管以后怎么样,我现在是认真的。”也许这就是喜欢一个人最真实的状态,包括我爸和我妈,他们肯定对彼此认真过,否则不会有我,我无法揣想他们的爱情是从何时变质,但他们相爱过。唯一不同的是,我这种不正常的感情无法等待曾经相爱的回忆,也可能因此我会沉迷得更久,“不正常”,这三个字就能概括我的现在以及将来,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都难以改变我内心扭曲的情结,这条路一踏上就能注定一生,因为我并不希望自己恢复“正常”。比起一时的“走岔了路”,我这种心情才是不折不扣的变态吧?从那个影院中的下午开始,我就认定了这些,我真正渴望的只能是来自同性的爱抚和拥抱,就算他只是个陌生人,也能给我短暂而真切的满足,无关感情,仅出于最直接的需要。做我自己,纵然只能在黑暗的角落,其他所有一切都代替不了那一刻自由,即使是永远不被允许的、从正常世界偷窃而来的自由。在他花费了很多时间与精力,终于追到了那个优秀的女孩之后,我只有满心的安然自若。对于他,这个准备一生都交下去的朋友,我最适合做的就是跟小川一起笑着逗他:“原来美女真会爱上野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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