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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第2/5页)
妈的手艺足够喂饱他,现在则轮到了肖驰做菜。正所谓懒人有懒福,肖驰的手艺味道居然还很不错,这么多年下来,肖驰偶尔不回家做晚餐,林惊蛰吃评价最好的酒店外卖都觉得没滋味。但这样好厨艺的男人,此刻却埋头一碗清汤鸡蛋面吃得津津有味,哧溜的声音听得在肖驰在楼上画画前就吃过水果的林惊蛰都饥肠辘辘起来。不过爱人最后将汤都喝了个干干净净,他也就没了就着碗蹭一口感受一下自己的手艺有没有长进的机会。准备就绪后坐同一辆车出门,肖驰刚为林惊蛰系好安全带,便听到广播里传来一首孩子唱的童谣。那童声又甜又软,宛若天籁,听得两个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林惊蛰不由想起前些天mama们和自己说起的话题。老人家嘛,思想难免守旧些,纵然林惊蛰和肖驰那么多年家庭生活仍旧如同新婚那样蜜里调油,mama们仍总觉得缺少了什么。前段时间肖妙和她男友终于订下婚期,又因为双方年纪的缘故,婚后应该会比较快将迎接新生命提上日程。这令家人们由此生出了诸多感慨,于姝鸳和沈眷莺退休之后经常相约出门旅行,也不知道是不是一起聊到了什么,之后相继跟儿子们提出是否需要女儿的家庭日后多生一个孩子过继给他们。车开出自家院子,隔壁车里预备去上学的邻居家的小孩小小的面孔从打开的后座车窗里露了出来,林惊蛰平时常逗他玩儿,行驶途中笑眯眯与他挥手告别。待到车开上拥堵的大马路,林惊蛰还沉浸在那孩子又娇又甜的问好声中:“隔壁家的XXX真是太可爱了。”“有吗?”肖驰一点兴趣也提不起,比起莫名其妙的小孩,他反倒觉得笑得一双眼睛弯成月牙的林惊蛰要可爱得多。“甜甜和妙妙之前说,要是结婚之后生的多了孩子可以匀给咱们一个。”林惊蛰却来了劲儿,想到以后说不准会有一群头发卷卷臭屁脸的小胖墩追在肖驰屁股后面喊爸爸舅舅就觉得特别有意思,“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这么问着,他自己先琢磨了起来:“我倒是更喜欢女孩,就跟壮壮那样的,又白又胖能吃能睡,多喜庆啊。”肖驰面色平静地开着车:“我喜欢男孩。”“什么样儿的?”林惊蛰顺口一问。“唔——”肖驰沉吟了一会儿,趁着堵车的功夫转头看了一眼他,“得白一点。”“那肯定得白。”林惊蛰点头,小孩嘛,白一点才好看。“下巴要尖一点,脸上的rou得多一点,眼睛要大,身体温度不能高。嗯,最好能长两颗兔牙!”他说一项,林惊蛰就跟着点头一项,脑海里就着对方细致的形容逐渐勾勒出了一个具体的形象,越具体越觉得不对劲儿,直至听到最后一句——他朝肖驰翻了个白眼:“滚。”肖驰发出一连串的低笑声,紧接着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才继续开车。孩子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林惊蛰这些年越来越小,他宠林惊蛰都还宠不过来呢,哪有什么心思去带孩子?这么想着,驾驶座置物柜里的手机突然疯狂震动起来。三十分钟后,肖驰一脸阴沉地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方文浩。从车里下来的方壮壮一看到她林叔叔,立刻惊喜地尖叫一声扑了上来,和同样非常开心的林惊蛰小猫似的蹭蹭脸,而后便躲在林惊蛰的腿后小心翼翼看着一直都很严肃的让爸爸都非常害怕的肖叔叔。方文浩欲哭无泪:“大院里的认识的人电话都打过了,在单位里上班的实在没办法带孩子,壮壮的情况你们也知道,老人家根本带不动她。本来是想托付胡少峰那个死贱人帮忙的,结果丫电话里告诉我不在国内……实在是不好意思,要不是没办法我也不会来麻烦你们。”毕竟是一起长大的交情,看方文浩焦急到频频看表,抗拒如肖驰实在不好再说什么难听的话。林惊蛰就更没意见拉,他一向喜欢方壮壮,却只有偶尔回大院家里住的时候能碰面逗逗玩玩。方文浩夫妇不过是有急事要暂离燕市两天,帮忙带个孩子有什么大不了的嘛。因此他很爽快地就答应下来:“孩子放我这,忙你们的去吧。”方文浩多少有点不放心,不过事到如今再不放心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只好趁着还能停留的时间,一样一样把自己带来的孩子的生活用品一并托付给林惊蛰。尿不湿、安全座椅、换洗衣服、奶粉……肖驰瞥了坐在后头自己玩手指的小孩,斩钉截铁道:“你带他,反正我不带。”“没事儿,你今日不还有会要开么?我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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