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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4 (第1/2页)
没发生过一次大的泄密事件……虽然如此,但胡卫东出于对康部长人品的担心,还是将制度定得很死,尽量不给他个人cao作的空间。由于历史的教训,胡卫东严查弄虚作假集中在数据统计方面,他规定choucha率一般不得低于十分之一(连续三年没出任何问题的地级行政区或者省级直属部门可以降到二十分之一、连续五年没出问题的可以降到五十分之一。),统计数据与实际值的偏差超过一成就将被记录在案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偏差超过20%、或者偏差超过15%且无有说服力的理由,则将被定为“弄虚作假”,如果又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造员伤亡或者严重经济损失),则使其具体情形从重处理,最大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即便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第一次“弄虚作假”被发现后,违纪者也将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并且要离岗接受为期一个月的政治思想教育,期满后重新安排工作,原则上级别不得高于之前的职务(一般都会降个一级两级)。而如果是第二次“弄虚作假”被发现,若是造成损失,则罪加一等,即便没有造成损失,也将被撤职并开除党籍(除非以后能够证明此罪不实,否则以后立功再大,也只能当个党外人士了。)……注1:其实建国初期的干部觉悟并没有后世以为的那么高,只是中国人从众心理很强,在大气氛的影响下干部们很自然地随大流而已,此外严刑峻法和群众监督也是很大的威慑。但是大的罪行不敢犯,弄虚作假这种可能谋得名利却不被视为重罪的小事,大家却不惮学一学,类似的还有当时十分普遍的“靠山吃山、靠厂吃厂。”……第四百三十九章国企分类(上)严格来说,这并不能彻底消除“弄虚作假”的风气,但那本来就是不可能做到的,胡卫东的做法能够将“弄虚作假”限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令后世不致出现“亩产万斤”这样的天方夜谭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这已经足够了。此外,胡卫东考虑到历史上那三年“浮夸风”兴起固然要怪下面的干部为了升官而弄虚作假,但上面定下的过高指标也是重要的诱因。因此胡卫东故意抬高了1939年的“部分”(这两个字很重要)经济指标以“引蛇出洞”,一方面以此找出宁可遭到上面怪罪也坚持实事求是的优秀干部加以重用;另一方面则揪住一些为了完成指标而虚报数字的干部进行了惩处,算是杀鸡儆猴。而胡卫东更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趁热打铁,在中原解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当中形成了“弄虚作假”的性质远比完不成任务指标严重得多的普遍认知,“任务完不成是能力问题(也就是说最多只会降职),糊弄上级是政治问题(这罪就严重了)。”。此外,胡卫东还以部分经济指标定高了为由向中央自请处分,一来告诉下面的干部,上面的经济指标若真是过高,只要没有弄虚作假欺瞒上级,即便完不成任务,责任也不在他们身上;另一方面则是以此为先例,确定决策失误必须追究主要决策者的领导责任…而经过这次风波之后,性格老实、不耍滑头的干部也由此越来越受重用,相反那些虽有才具却总想着投机取巧的家伙却遭到了冷落,事实上计划经济体制下本来就应该是老实人(但不等于是笨蛋)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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