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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第2/2页)
,有一个花的,两只黑的,都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过往的人。“这狗多少钱?”箐竺走到近前问,卖狗的是个小小子,头发剃秃了,身上披着一件粗布褂子,脚上的布鞋磨了两个洞,刚好露出大脚趾来。“30文随便挑,已经不喝奶了,可以吃窝头,剩菜,不挑食。”小小子答道,抬起眼看她。箐竺弯下腰,仔细打量着它们,又问:“咬人吗?”她想养只狗,从前的两只哈巴狗都生病死了,她伤心了好一阵。“它们的娘不咬人,我想,它们也不会咬人吧,您得教它规矩。”少年说话的时候,眼睛不带眨的,直勾勾的看着。“这孩子怎么这么没规矩,有这么看着人家小姐的么?”张嬷嬷指着他的鼻子数落,在外面她也不想让那么多人知道格格的事,都称小姐。他挠挠头,傻笑着:“您家小姐太好看了呗!”说的时候眼睛还是不愿离偏离,使劲瞅,就好像瞅一眼就能占一分便宜似的。箐竺到也没太在意,只是关注可爱的小狗,她指指中间的一只道:“要这只了,钱四,你把它抱走了,要好好养着,嬷嬷,您给钱吧。”叫钱四的仆人立马收下了狗,嬷嬷也给了钱,一行人才离开了此处。少年不禁叹道:“哪家的小姐这么水灵呢?”“她可不是小姐,她是多罗格格,堃贝勒的闺女,刚来咱这庄子上的。”旁边卖菜的老头说道,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附近的田地和林子几乎都是堃贝勒家的。少年这才站起身,惊讶的说道:“格格?格格都到咱们庄子里了!”“是给她额娘守孝来的,别癞蛤蟆想吃天鹅rou了,咱们这种不在旗的草民就算是高中状元也做不了额驸的。”老头笑这孩子痴,吴老三家的儿子吴天赐是家里的独子,今年十一,从小被惯坏了,不过吴老三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其父必有其子,老子是混混,儿子将来也得吃那碗饭,庄子里的人都讨厌吴老三,只要看到对方出门,一定躲得远远的。少年傻呆呆的目送着格格远去,从此就落下相思病了!中午,琳达到了庄子里,她给格格上了两个小时的英文课,就带着小姑娘去后院里种花种菜,她想用这种方法和学生增进感情。堃贝勒治家有方,让这孩子从小就有一定独立生活的能力(与同龄的格格比强太多),可以自己穿衣,洗漱,铺床叠被,也会做针线活。箐竺还特别喜欢劳动,除草,浇水,都很快掌握了,对家里养的牲畜也很喜欢,亲自喂骡子,母鸡。“等一个月后就能发芽了。”琳达说道,她们刚种了向日葵和玉米。“到了秋天就能收获了,我都等不及了。”格格笑得很灿烂,与在贝勒府时截然不同,简直就是两样的人。琳达看到她的模样,这才放了心,她终于可以向徳芳和子爵有个交代了,离开家对格格来说其实是件好事。琳达放下锄头说道:“做事情都这样,需要默默的努力很久,才能有成果,等待的时候很难熬,不过想想会有一天能收获,这些艰辛也就不算什么了。”箐竺不解的望着她,试探着问:“我想做裁缝,开家裁缝店也一样吗?”“当然,您需要不断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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