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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 (第1/2页)
,卷曲在脖颈里带着些温度,随意穿上的休闲衣比他本身的轮廓大了一圈。明明原来就不圆润的脸瘦了一圈,尖细的下巴颏像桃子尖,脖子看起来一折就断。“你,瘦了好多。”他顺着霍曼的胳膊,摸到后背。明目张胆揩油揩得霍曼也不知道该说啥了。霍曼本身就不是什么胖人,离开银蔷薇出走之后确实瘦了很多。说不上皮包骨但确实抱着咯手。除去结缔时候刺激太大,还有原因就是因为他挑嘴。没有王子命一身王子病,王室的食物都被他挑三拣四,更别说番红这种“村儿”里能有什么入他嘴的。再加上最初离家出走的时候想不开,酗酒过一段时间,久而久之,能胖才有鬼。“先别动我。”有些不耐烦的抓路德维希的手,被绕晕乎的霍曼还在理刚才三殿下的意思,总觉着有什么事情不对。“做我向导。等这件事情完了以后,跟我回王都吧。”路德维希动手动脚的毛病一点也没好,完全不是霍曼一两句就能制止的。他像是几辈子没见过霍曼一样,伸手去碰触对方白皙的脸上晒出的雀斑,十分磨人的扰乱霍曼的思路,语气带着违和的委屈调调,“没你这一年,我都快神经病发作死掉了。”这句反到是让霍曼抓住了重点,他翻了个白眼:“我吃药吃坏了,没有向导的能力。”“没事。”路德维希眼睛都不眨一下,丝毫没有犹豫的自打脸,“短时间还是死不掉的。”高冷的外表和粘人的性格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无论霍曼怎么甩怎么推,路德维希接触霍曼皮肤的手都不撒。为什么抓着他?明明都有龙晶这东西拴着了,跑也跑不掉。霍曼心头的恼怒无人能体会。“你想好了没有?答应我吧。”路德维希向来没有什么耐性,用直挺的鼻梁去戳霍曼的脸。这注定的口气让满身逆骨的霍曼眯起了眼。事到如今,话都说成这样了,其实他本身也没有多么抵触,只不过……“给我一个理由。”路德维希眨眼,伸头示意他说。“给我一个能答应你的理由。”霍曼有些怄火的咬着嘴,“一个理由。”路德维希想都没想,摸向了霍曼平坦的小腹,无比认真地:“做我向导,住王都会有好吃的。”所以赶紧和他回老家结婚吧!“好好好!”霍曼还没回答,就有代表他回答的家伙了。不知什么时候鹦鹉被西蒙叼回来了。“霍曼!好好好!答应他!答应他!”作为一只鹦鹉,怎么会做出这种馋得流口水的表情呢?霍曼:“……驳回。”路德维希用行动表露了“反对驳回”的坚决,他从兜里掏出了一个圣椰果,塞进了霍曼嘴里。☆、第48章“小白菜呀,地里黄呀~两三岁呀,没了娘呀~亲娘呀亲娘呀!!”“闭嘴!”霍曼一个没忍住就要拿东西扔老子,端起水杯才想起砸在地上还得自己收拾,只得狠狠把杯子往桌子上一放。心情好唱小白菜是什么习惯?傻鹦鹉被主人劈头盖脸一顿骂,委屈的住了嘴,探头探脑半天没找到可以告状的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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