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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2页)
欢,这第二顿饭是家常菜,小饭馆温馨平常,适合我们这种老同学约会。好吧,是我单方面称之为约会。他挂了电话与我交谈,询问我一些工作上的事。上次吃火锅人多,我们两只是简单聊了几句,并未过多深谈。“你在公司是策划?”“对,公司会承接一些外面的活动会议什么的,主要为市文化协会服务,像是去年的民歌大赛就是我们负责。”“噢,你大学不是美术专业?怎么不从事设计一类?”“那些是我的兴趣,当成职业有点痛苦。”他面带微笑,服务员把他提前点好的东西送上,他说:“不知道你爱不爱吃?”我点点头,这是我的家乡菜,怎么可能不喜欢。期间我们也说别的,总之即便是多年未见,即便是只有我们俩,丝毫不尴尬,一直有话聊。“我现在比较爱和你们这种学霸玩。”“啊?我现在也是学渣一枚。”虽然我当年是学霸,是第一名,但是那种荣光早已不在。林陆远当年是妥妥的学渣,调皮捣蛋无恶不作,老师家长都头疼,每次考试都是倒数。说起这些林陆远说道:“当年应该好好学的,不过现在也不迟,刚工作,应该多学习,多沉淀。”说实话,我听到这些类似说教的东西,并不反感,反倒觉得反差萌,当年的林陆远坏痞,现在的林陆远就是一个标准的老干部,简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你现在做什么呢?”“我也在传媒公司,偏向娱乐。”我点头表示了解,没有多问。中午休息时间不多,我吃完饭就表示需要赶紧回去,然后他跟我同行了一会,最后道别。我知道自己的,一定是笑得灿若春花。作者有话要说: 即兴想写就写了,而且算是第一次正式尝试第一人称。☆、第二章所以我现在的内心是追悔的。我为什么没有保持一定的好奇心?我为什么没注意林陆远所说的传媒公司?我为什么不多问一句你在哪个公司?人家林陆远都问我在哪个公司,我还乐滋滋的回答一个小公司。但凡我多问一句,我就能知道他的身份,而不是现在目瞪口呆的揣测。我提溜出已经调成静音的手机,话说这手机可是当下最流行的大鸭梨第二代,听说今年九月出第三代,唉工资满足不了更新手机的欲望,不过此刻我无暇顾及其他,上微信,找到王至瑜的对话列表:豹哥,救命。对方立马回过来消息:……被捡尸了?我的内心是崩溃的,有这样一位随时开火车污污污的至交。我:今天不开车,有正事。王至瑜:放!我:林陆远你还记得吧?王至瑜:当然,初中同学嘛。我:你不是有引以为傲的扒人功能吗?帮我查查林陆远的近况。王至瑜:这么久远的人你查他干嘛?我:今天碰见了。王至瑜:我嗅到了□□的味道。我无力扶额,所以说有一个狗仔小伙伴是一件不幸的事。我:他就是我说的那位186。我说186王至瑜瞬间就明白,我这人见一个爱一个,有些旧情人相处的并不愉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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