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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2页)
味的原因吧,我救它的时候,刚出生,毛都没干呢,大约记住我的气味了。”林晰解释。“可我……”萧然的疑惑刚说个开头,就立马反应过来,脸上轰的一下烧红了,立刻不声不响的低头喝牛奶。林晰微笑,特别特别得意的笑。这种满足大概源于人的原始动物本能,像山林中的虎,不停的逡巡自己的领地,然后在自己划定的地盘里留下浓烈的气味,是一种占领的宣示,亦是不容染指的警告。萧然起了个让自己尴尬的话头,头也不抬地一直闷头吃东西。幸好林晰没接着话茬说,太子爷的这张嘴可是百无禁忌的,萧然不得不庆幸。可是这种庆幸随着林晰故意的长时间沉默变得越来越不值得庆幸了,曾经被截止了的亲密暗示越来越有欲盖弥彰的味道,让空气中好像都多飘了三分窘迫。“咳,那个……”萧然不得已只好主动打破沉默气氛,“爸爸呢?”林晰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抓起萧然的手放在嘴边唇齿摩挲,看着萧然恼羞却无法掩住情意的眉眼,忽然体会到了幸福的感觉。在自己小王子真的恼羞成怒之前,林晰笑着说,“老爷子一早让德叔领着去市内逛中山早市儿去了。”“中山早市?”就是滨市的中山公园,本来就是一青草绿地的公园,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那里开始以自发的宠物市场而闻名,听说那地方有点像古玩市场,有真有假,优劣混杂。别说猫狗宠物,花鸟鱼虫也应有尽有,有名品也有串串,就看你眼力如何。“爸想要买宠物?”萧然怀疑。按理说,若老爷子想要宠物,林晰自然能搞定,绝对名品,还用得着老爷子自己逛地摊?林晰失笑摇头,“老爷子被这小家伙嫌弃了,小东西死活不让他碰,老爷子一气之下,便说要买条野狗回来。”野兽,按着味道挑人……这话题左转右转又转回来了,萧然看着自己脚边撒娇的小东西,有些臊得慌,“你怎么会救了它?是有人在森林里偷猎么?”给萧然讲这正扒着他裤腿不松爪子的小东西的来历,当然就要有选择性的讲,真话是万万不能说的,因为太子爷去缅甸那地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不是能说给萧然听的经过。缅甸那边也有一个类似于林晰这种的地下之王,几乎控制了某地区某种植物的附加值产量的八成。那位郑三爷最近研发了一种新的植物精华,据说效果比那什么粉,什么冰的还要好,且其日后的普及程度可以直逼Pub里目前一统江山的A丸。新产品一旦放出消息,买家们听到风声可就趋之若鹜了。郑三爷的地位口碑都在那儿,他说这新产品有这么牛掰,那绝对就是那么牛掰,不带给自己打脸的,所以风声放出去不到一星期的时间,五湖四海的,除了南美同行冤家不方便明着露面,来得那叫一齐全,都盯着这块肥rou。新产品,从进入市场到普及开来,到上各国海关的黑名单,到最后成为法律条文里的白纸黑字的严打违禁品,这段时间足够你一口吃成个超级胖子,更别说此产品的前景带来的不仅仅是利润的问题,它将取代A丸目前在夜总会一枝独秀的地位——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真正吸引林晰参加代理投标的原因,跟萧然卖曲子有点异曲同工。打个比方。萧然现在的一首曲子外面叫价已经超过二十万了,是真的几张曲谱就能值这个数么?就算当初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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