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混言情的(快穿)_分卷阅读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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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4 (第2/2页)

的心都要碎了。

皱着眉毛的邵旭更萌了,两条眉毛像两只毛毛虫一样横在整张脸上。

看着一溜的求今晚加更,和求昨晚认亲后续的评论,邵旭觉得自己简直不能再方了…

更新怎么办?更新怎么办?

妙笔生花…妙笔生花…妙…“笔”?

等等…邵旭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这个笔不会是指真正的笔吧?妙笔生花难道不是直接指有杰出的写作或绘画才能吗?

想到就要去实践,邵旭是个勇于实践的人……

于是,他翻箱倒柜才找到了很久很久以前用过的一支已经快要没有水的圆珠笔。

看来原身真的是很久没有用过笔了,全部电脑解决一切。

拿起圆珠笔,和一本书,翻到最后一面的空白页,邵旭开始写了,果然,不出他所料,这,用笔写果然是文思泉涌啊……

不过写字速度依旧是那么慢。

邵旭沉浸在文学的海洋里无法自拔,光环最好的一点就是,让人切身实地的体验到光环所拥有的东西,好像,你原本就有这种东西一样,根本察探不出任何的差别。

不过,光环最可怕的地方也在于此!

直到,笔没有水了,邵旭才停止了他缓慢的写字行为。

这时候,剧情已经占据了两面纸,最后的书页上也都写满了字。

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字,密密麻麻的邵旭实在懒得数,反正等待会儿码到电脑上就知道了。

扫了一眼电脑上的时间,邵旭吓了一跳,两个小时?这么快?

☆、第44章写手篇⑩

邵旭对自己的写字速度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当他又费了两个小时时间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到电脑上之后,发现电脑计算的字数才只是将近三千……

连他以前更新的一章一半都不到啊!

邵旭感到了来自宇宙森森的恶意,这是要让他写多久才能写完一本书啊?

原身虽然和他一样用电脑码字速度慢,但是好歹原身不是只能用笔写字才有灵感啊…

不过,邵旭还是没有太失落,起码他还能码出来高水平的文章不是吗?

这样就不会死得太惨。

检查了一遍没有错字之后,邵旭就直接登陆了jj网站发表了有史以来最短的一个章节。

然后,愉快的去逛淘宝了,买了一打套着萌萌哒黑色小狗样笔壳的黑色水笔,还有好几根看起来很好用的钢笔和墨水,至于看起来很好用这句话是什么定义?请参考看起来很好吃这句话。

然后又去买了好多件家居型休闲衣,其中,睡衣巨多,而且大都是印有松鼠,狐狸,雪狼,等有着萌萌哒外表和软软的皮毛的睡衣,穿起来既温暖又很好看。

是的,邵旭是喜欢这一类有着软软皮毛的动物的,前两个世界他也有在家里穿过,可惜,不能穿出去或者被别人看见他穿,毕竟他可是温柔老师和霸道总裁。

穿上一套印着卖萌小动物的衣服,总感觉很违和的,因为不能让别人看见,所以,邵旭对于穿的想法也就淡了,那两个世界倒也克制住了自己的绒毛控,毕竟,不能穿给别人看,那穿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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