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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2页)
于是我接着写:天哪我在干什么,我的老板是个脱毛的老气球,我的领导是个变态男….右手敲击键盘,左手打开抽屉,伸到一本文件夹下,缓缓摸出一把勃朗宁□□。枪是祖父传给我的,他是个遗少,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拿杀人的枪打鸟。他曾用一管高射炮炸掉半片林子,在此之后,便改用轻便的□□。七十年代那会儿,学生冲到了家门口。他最后一次举起这支宝贝,向树顶放了两枪。大约是消音洞挖错了地方,或是金属绣了,枪管突然走火,轰掉他半个右手。即便如此,他也舍不得把它丢了,也不知怎样修补了一番,传到了我手里。弹匣里还有两颗子弹。从理论上讲,我可以先轰掉左手,然后固定抢把,再轰掉右手。我将它塞进大衣口袋,夹起公文包,离开了办公室。车站建在山脚下,从半山腰下去,要经过一个斜坡。傍晚,太阳滑到了半空,靛蓝的天幕与鸽子灰的柏油公路间夹着一抹纤细的金线。快下坡时,从那里露出了一对鹿角,像两把树杈,弯弯的向两旁挺出去。没多久,一头公鹿就蹦了出来,小狗儿似的哒哒地跑来,仰头看看我。我也瞧了瞧它,接着往前走。它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突出的嘴巴不时磕到我腰上。我回过身,它受惊般的后退了两步,等我拔开腿,它又跟了上来。露天车站里没什么人,形同废弃的电话亭。我依在地图牌上等车,它呢,椭圆的眼睛嵌在叶瓣间,鹿角卡在树枝上,一动不动,仿佛也在等车似的。六点钟,车来了。我跳上车,一路走到车尾,趴在车窗上往后看。那棵樟树摇了两下,便静了下来。它没有跟上来。一个礼拜前,我刚搬了家。七层的公寓楼,我住在底层,家里除了常钻进几只耗子、一个团的蚂蚁和一个班的蟑螂,也还勉强能住。到了家门口,天下起雨来。空气里白雾濛濛,揾了几点橘黄的车灯,雨滴连成串子,顺着屋檐一绺一绺地披下来,像铺了满天的白柳。我把钥匙□□孔里,转了两下。这时,不远处又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我回头瞧了一眼,茫茫雨雾中刺出两只鹿角。不多久,它又湿漉漉地出现在我眼前,脚底踩着两汪水,虎虎生风地甩着脑袋,溅了我一身雨水。我暗叫不好,飞快地取下钥匙,闪进门缝。门还没关上,就被它抵住了。它上半身立起来,两只细细的蹄子蹬在门板上,可怜巴巴地瞅着我看。我们隔着一扇门相持不下,而雨越下越大了。最后,我先放弃了。我让门大开着,叫它进来。它杵在门口,东张西望,浑身上下像洒水车似的往外喷水。我从浴室里取了块干浴巾,铺在玄关口。它小心翼翼地踏上去,蹭了好几下脚,又蜷起身,在上面来回打了几个滚。擦干身体后,它忽然就精神起来了。我坐在沙发上削苹果,它小跑着过来,一脸痴迷地看着苹果。我把苹果放桌上,它埋头就吞了进去,吃完后又盯着水果盘看。我觉得很有趣,就把水果盘挪过去,它照吃不误。盘里装着五只苹果,它吃了四只,给我留了一只。我把那只拿来吃了。吃完苹果,我起身去做饭,左手抄勺,右手打电话。动物园里没人接电话,打给动物保护中心,前台的女人认为我在搞恶作剧,忿忿地挂了电话。我把手机塞回上衣口袋,朝客厅里瞟了一眼。公鹿在地上铺了两片纸巾,正专心致志地反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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