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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2/2页)
而,明晨有的时候也会后悔失去了一个顺势坦白的机会。不止一个夜晚,他无法入眠。侧躺在床,瞪大眼,看着不远处仿佛触手可及的弘光,在黑夜的保护里,放任自己的妄想驰骋在粉色与黄色、蓬勃的情绪与绞缠的身体构成的原野上。这样的妄想总像是灰姑娘的舞鞋。随着清晨的第一缕光烟消云散。随即,内疚和自责就会像是涨潮一般汹涌而上,一路从脚踝浸没到他的胸口。他就这样每日随着太阳的东升西落,在庆幸和后悔之间摇摆,分裂得几乎要变成两个人。然而不久之后,很快有另外一件事,让明晨站定了“庆幸”的立场:那是学期末,最后一场常规赛,明晨他们班对上除了魏亚班之外另外一个理科重点班。在弘光无法上场的情况下,通过战术和配合取胜——拼到终场哨前最后一秒,其艰难和曲折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哨声一响,明晨他们班的同学全都乐疯了,尖叫的尖叫,蹦跳的蹦跳,作为场外指导的弘光单脚“全场狂奔”,连孟筑良都破天荒地把明晨抱起来转了一圈。大半个班都一起参加之后的庆功宴——期末考已经完了,恰是等成绩无所事事的时候,有了这样的大好事,当然人人都要来凑热闹。因为学期还没结束,不敢喝酒。但十六七的少年少女,根本不需要酒精也能high翻天——散场已经快十一点,大家踩着宿舍的门禁赶回学校,明晨负担着运输弘光的重任,走得略迟一些,刚把弘光的轮椅推到门外大路上,就被一个人拦住:“那个,借一步说话。”拦他们的是个女生,名叫高恬,是班级里的文艺委员。人如其名,个子很高,性格很甜。上次弘光他们打魏亚,魏亚叫了个知名现役偶像来当啦啦队,大大地从气势上镇压了明晨这边的一帮毛头小子,虽然未能如预期那样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但到底让篮球队的诸位耿耿于怀,在班级里念了足有四五天。高恬同学就听不下去了:“不就是个啦啦队吗,跟谁没有似的。”——转身就和班级里几个女生也组了一个。每次比赛必然全员到场助威。场外动静比场内还大。一种无论输赢场子绝不丢的气势。在弘光负伤不能上场期间,大大鼓舞了班级篮球队的士气,是常规赛第一的功臣。明晨见她来,以为啦啦队有什么事要商量,先开口问:“怎么了?”话没说完,高恬就指了指弘光:“不是找班长的,我找弘光的。”明晨还没明白。弘光先了然地挑眉:“明晨,你要不,回避一下?”“诶?”“没关系的,”高恬立刻挥挥手,“班长口风严,他在这里我不介意,”她四下看看,见同学都散得差不多,周围没有其他人,便深吸一口气,“霍弘光同学,我喜欢你很久了,请问你有喜欢的人吗?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试着和我交往看看吗?”诶?明晨像是被人在后脑勺上敲了一闷棍,一时疼得直咬牙。然后他听到了更爆炸的话:“抱歉啊,”弘光挠了挠后脑勺,“我有女朋友了。”第40章明晨整个人呆在原地。一时间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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