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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2/2页)
落”。时维在第七部落晃了两天,最终在饿死之前,成功在一家饭店找了个杂工的活计。从端茶倒水递碗收盘到取货送餐,只有客人没要求的,没有他不涉及的事儿。他虽然是个哑巴(没办法,还没学会当地语言),但比同龄人会看眼色,人也勤快,很快被老板点头留下。在饭店混了半个月后,时维开始“偷偷”学识字,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发现了。经过他连比带划的说明之后,收获了一打同情欣慰的目光,外加一个不靠谱但好歹是免费的师父——账房先生。锰星的整体识字率并不高,不过时维也没打算学成状元。毕竟他识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不让人怀疑的学习语言。生存是最好的老师,在每天除了睡觉之外,半个月几乎二十四小时听说读写不间断的学习之后,他终于能听懂这里的大部分日常对话。……下一秒,沉迷回忆杀的某人,猛地撞在了一副好胸上。作者有话要说: 赤石:(作者瞎掰的)夏安本地流通货币,一百赤石约合一亚里,但一百赤石往往买不到一亚里第16章喵喵胸是真的好。皮肤光滑、油亮、有光泽,符合所有锰星人的审美;肌rou坚韧、挺拔、有弹性。近看之时,犹如连绵起伏的蜿蜒山峦。不过时维无心欣赏,他正捂着自己的鼻子,努力不让眼泪飚出来。撞他的人显然也没想到这个发展,愣了两秒后反应过来:“阿时?你没事吧?”“……”你、说、呢?面对某人怨愤的目光,对方有些抱歉的笑了笑。虽然时维的表情难看,但这一双漆黑的瞳仁含着水,瞪过来的时候……总之,毫无震慑力。一看就知道小伙伴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时维又好气又好笑。他闭了下眼睛把泪意憋回去,冷着脸打手势:[东西呢?]对方秒变傻白甜:“在外面啊。”时维:“……”时维第一次见到忱斯,是半个月前他来送货的时候。忱斯这个人,自称是居无定所、漂泊在各部落间的浪子,实际就是个走南闯北的行脚商。他的姓氏不详,身后隐约有些背景,但又明显不是吃饱了没事干,出来“体验人生疾苦”的大少爷。时维没打算深入了解,只是觉得这个人……戏有点多。和地球一样,锰星的各个部落、甚至是不同地域之间,内部大多使用不同的语言。即使是所谓的通用语,各地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和改造。以姓名为例,锰星人的姓名,大多是姓氏在前、名字在后的形式,但由于地域的差异,姓和名可能完全不是一种文字。通用语出现之后,这些姓名大多采取音译,有些听起来格外奇怪。时间久了,大多锰星人,尤其是习惯在各个部落间来往的商人,开始选择自己名字中的一部分,作为对外的“称呼”。后来这个习惯被传到各地,这么做的人越来越多。所以现在锰星人的名字,正式的姓名是一方面,但真正被人念出来的,特别是通用语的情况下,十有八九都是“简称”。“我的名字的意思,是‘挚诚之心’,”当时忱斯说,“悄悄告诉你,这是一种宇宙级的珍贵宝石。”时维:“?”忱斯:“我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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