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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2/2页)
个微博。最初发了几张程炎的照片,莫名其妙成了知名帅哥博主。后来程炎在科技界扬名,陆晓风为了保护隐私,将相册里的人像删去,并不再更新任何内容。只留下了一些以前发送的,无关紧要的只言片语。“最喜欢的一款耳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品牌,在程炎买给陆晓风的其他大牌耳机中,平凡得没有任何出彩之处。在这句话后面附了照片,陆晓风特意将耳机品牌名称的第一个字母Q遮住,只留下后面两个字母。很巧合地与程炎的开头字母一致,他单纯喜欢这个品牌的名字罢了。后来,程炎带着惩罚的心态,故意将他的那副耳机弄坏了。在他后知后觉想到后,心里该有多难受,还会再喜欢那个品牌吗?“有哪些值得一看的黄梅戏精选?”陆晓风在微博里向粉丝请教,底下的评论七嘴八舌。这条微博的发送时间,正好是陆晓风在香港时。他听到程炎与那位女审判长的聊天中提到黄梅戏,于是也想多了解一点。但陆晓风并不会当面让程炎给自己推荐黄梅戏,只会偷偷摸摸地去问别人。詹胜云请程炎看戏,是由众多梅花奖名角参演的著名剧目节选。第一出是,第二出是,程炎听得泪眼婆娑,更甚者,他怀疑詹胜云是跟自己过不去吗,诚心找不痛快?詹胜云问程炎,忙完这次的人工智能项目,下一步有什么计划?在他看来,程炎是个大胆的野心家,下一步势必更加石破天惊,给出更大的惊喜。程炎说:“回去开饭馆。”詹胜云拿翡翠掏耳勺挖了挖耳屎,好像没听错。在台上名家跌宕婉转的唱腔里,这年轻人刚才确实说要在事业最如日中天的时候,回去开饭馆。“我没什么大志向,”程炎说,“就想跟我家那个平平安安的。”“你这个俗人,真够俗的。”早该猜到会有这个结果。这个年轻人第一次与他合作时便说了实话,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想给那个想照顾一生的人,一个好的生活。都说大俗即大雅,詹胜云其实从心底是赞许这小子的。听完戏走到室外。剧院里走出的人群慢慢散去,程炎站在原地,抬头看着寂静的夜。乌云敝月,黑暗的云层中看不到一丝光明。他想,人类怎么会这么贪心?一开始远远看着就觉得满足。而后慢慢靠近,彼此吸引。决定走到一起时,告诉自己只要把握住现在就好。当他离开的那一天,迟迟不敢回到那个没有了他的地方。脚下的路变得永无尽头,孤独而绝望,独自虚无地走向远方。在与陆晓风重逢之前,程炎也曾梦见过那个人模糊的影子。那是一个不敢提起的名字,分别多年仍然铭记在心间,索性骗自己忘了。那时候他们已经各自长大,不知道对方的生活轨迹,他们分开时,还是网络不那么发达的年代,要想再找一个人,并不是动动手指添加账号那么简单。程炎梦见了他,准确地来说,没有真正看到那个人的样子,一眼也没有。只是梦里有个人告诉程炎,在几年前某个城市某小巷,火车站前方一百米处的老餐厅曾见过陆晓风,去那里可以碰碰运气。程炎在梦里去了那个餐厅,就在那里与他重逢。这个梦一度让人不愿意醒来,后来梦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了。明明知道他是不可能的,却一而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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