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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2页)
奋的大叫。“那可不行,”胥罡今天有点小贫,勾了勾嘴角,洒脱的捋了一把扎起来的短小麻雀尾巴:“有人会哭。他一哭我该慌了。”尖利的口哨声迟迟不歇,此起彼伏的祝福夹着“狗粮、好甜”等字眼,跳跃在舞台的上空,五个加号直接爆表,久久不散。“如你们所愿,辣眼睛也不是我的错。”胥罡回头跟乐队几个伙伴分别对视了一圈,抓着话筒报出歌名:“最后一首,冷血动物。”“哇哦,教主的土味摇滚!”最靠近前台的青年很明显的喜上眉梢:“牛逼lity!”每场歌友会的最后一首,翻唱经典的惯例,其实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胥罡的音域能驾驭完全的。或者说原唱演绎的方式,想要表达的东西,如果胥罡照搬,再怎么惟妙惟肖,不过也就能落个“唱的真像啊”这样的感叹,还特别的难为。可是胥罡毕竟聪明,避重就轻扬长避短,每一首的重新编曲,跟乐队成员在一些节点的磨合试演,终究将自己的特色融了进去,成就了“胥罡版本”的独一无二。当下这首冷血动物亦如是。“我在水里,也上陆地。阳光照射着我没有意义。我在梦里,在你怀里,我在草里非常隐蔽……”那种原唱依稀带着乡音的感觉没了,一向给人比较“高级”的声音,精准的诠释出另一种味道,带点颓废,带点随意,带点优雅,还带点愣头青的意味。几种感觉交织并存,矛盾又迷人。一首歌唱到最后吼出来的那段畅快淋漓,撕裂空气直接切入每一个歌迷的内心,让人回味悠长,意犹未尽。“飘,飘在水上。飘,飘在水上……”散场的时候,有个特别手巧的歌迷送了胥罡一个Q版的毛绒娃娃抱枕。抱枕大概有一米的高度,大头小身子,仿照的是胥罡年轻时候一个经典的造型。短款修身黑色机车服配宽松牛仔裤,墨镜下的嘴巴微微撇着,那副神态惟妙惟肖,憨态可掬。岳彦笠特别喜欢这个抱枕娃娃,爱不释手,直到上了车还在一直抱着笑。胥罡伸手敲了他一记爆栗子,在他耳边哼了一声不满:“喜新厌旧。”岳彦笠居然白了他一眼,伸手拽着公仔娃娃的鼻子晃了晃:“下次你再惹我生气,我就揍他。”“我哪敢惹你生气,”胥罡刚畅快淋漓的唱完歌,心情挺好,招猫逗狗的瞎贫:“我疼你还来不及。”岳彦笠没吭声,只是每次,都是耳朵暴露了他的紧张和害羞。胥罡眨眨眼,这才想明白,这种话的歧义,呵呵,还真是调戏。红姐挂了电话,拿着手机在他们乐队巡演群里喊了一嗓子:“订了位子带你们去吃好吃的海鲜,有味儿的,白酒红酒管够,明天全体休整一天,睡到自然醒。”包秋秋差点在车厢里蹦起来:“红姐万岁!”第24章第二十四章胥罡没想到自己居然喝高了。红姐找的是个私房菜馆,每天只接待两桌,还得提前预定。沾了万恶的特权主义的光,今天这两桌就被红姐带着团队,连着Q市演出公司几个负责人,一行十八个人占领了。地方不打眼,三间大瓦房的渔村小院,结结实实的老房子,房梁上还挂着咸鱼干大蒜头红辣椒,红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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