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76 (第2/2页)
。”随着安嘉的动作他还看见了安嘉无名指上的他送的戒指,他的鼻子甚至有点酸了,“那小玩意儿你还戴着。”安嘉开口就是很平静的语气,像是在说一件别人的事,“关于你的东西我都没丢,我们的日记,还有放小纸条的盒子,那些都是我们的回忆。”“我想这些东西我们两个一定要有一个一直记着它吧,如果你不想,那我就帮你一直记着,等有一天我把这些都捧到你面前,给你看看我度过的这些日子。”“然后好借口要你和我重新来过。”谢风哽住了,他望着安嘉的眼睛,风又刮得大了一点,吹过森林,带来海潮般的声响,明晃晃的阳光眩晕地刺进他的眼里。而他的眼神依旧是温柔的。星辰大海,莫过如此。作者有话要说:高调鸣谢猖哥地雷!!!!!!!!!!!!!!!!!!完结辽!带上番外我凑个五十二章吧15555551番外就比较随缘了,大家等不等都可以了~~~然后可能部分章节要修一修,捉捉虫什么的,毕竟是第一部作品,要尽量做好!第51章番外林泽志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有过一段情。他不怎么对别人提起,不过别人若是探究,他也不藏着,大大方方地调侃当年的自己,以及那个人。那个人是常钟。常钟是他中学时候的事,当时他也没有什么反骨,甚至还有点娇生惯养出来的娇气,更不是所谓的“社会人”,他想过自己是凭什么入了这位大爷的眼,想了很久都无果。后来才意识到这位爷看上的大概就是他这副涉世未深却不自知、还张牙舞爪试图证明自己的蠢样。可能在他眼里很可爱?谁知道呢。他们在父辈的一次聚会上首次见面,林泽志很早就听说过常钟,什么年轻有为、后生可畏之类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他的。可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没有那么神,他不过是从容不迫地在人群中推杯换盏,言辞恰到好处,不过分亲热显得阿谀,也不过分冷漠让人觉得被冷落;不过是一身剪裁得体的正装穿在身上显得肩宽腿长,一张脸轮廓分明格外惹眼;不过有什么东西,大概是气质之类飘渺的玩意儿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心。他嫌人多,吵得慌,就一个人跑到露台上喝酒。那天的酒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常钟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有种奇怪的感觉:嘴里的酒味淡去,眼前的人影越发清晰,周围的人群仿佛都做了消音处理,整个世界都为他静了音。只有常钟那句:“小孩子不要喝酒。”清清楚楚地落在耳朵里,久久回响。林泽志觉得自己明明就喝了一口,却已经醉了,他把杯子塞到常钟手里,“你不也喝了,还转着圈喝。”常钟接过他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当他低下头与他平视时,眼神戏谑,“我不是小孩子。”林泽志抬眼看他,只见常钟一双眼睛一眨不地盯着他,他顿时一笑。那是个凉爽的夜晚,露台上的夜来香的味道似乎甜得腻人,可这花香平时明明清幽暗哑。常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可能这露台被施了什么魔法。感情也许就是个cao蛋的玩意儿,一杯酒,一个眼神,一个笑,一个醉人的夜晚,就是构成一见钟情的全部因素。他们就这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