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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1/2页)
经周刊多次点评所说的:从金融学或心理学,任何角度而言,他都是个商业嗅觉极其敏感的天才。谁又能想到,这样的天才,当时却是在离婚的极度焦虑中,在距离前妻住的爱丁堡大学旧校区宿舍不过一个街区的单身公寓里,完成了这次商业生涯中不可忽视、载入人生履历的重要一笔?——是的。其实,完全背离舒沅的预想,他找到她的速度,远超她幼稚的想象。试想以他的经济能力和社交广度,如果真的想要找到她,难道还不简单?无非是列出Dr.古的人脉所及,一一排查比对,很快,他就联系上UCL的布莱恩教授,继续往下摸查,又排除了数所名校,“最危险也最安全”的爱丁堡大学随即成为了不二之选。因此,与她记忆里的那段“惊险逃亡”不同,实际早在她入学的第一周,他就已经找到了她。在人群中,他装作无意,而强忍复杂心情,远远看向她。大概是因为语言上还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那时舒沅经常呆在爱大图书馆外的大草坪,试图融入大家的课余活动来提高口语——那曾是她在港大的时候努力了千百万次也不敢迈出那一步,当时蒋成就说过,“如果你不想就别做”,反正他会不就够了?所以她只是笑笑,就选择放弃。但那一天,舒沅却竟鼓足所有勇气,他眼瞧着她深呼吸又深呼吸,最后提起熟悉的笑脸,参与到小组读书会中去。在那里,她收获了来到爱丁堡的第一个朋友,同样来自中国的林柿。就像突然的离婚那样,她突然的改变也出乎蒋成的预料。于是到后来,她越是在读书会上结结巴巴却大方开朗地介绍自己,他的心里越是怒火沸腾,无处宣泄。他甚至试图从她脸上找出哪怕一丝背弃家庭、放弃那个孩子的后悔和踌躇,但是一点也没有。她的脸上只有交到新朋友的快乐,那种受宠若惊,或者说恍然大悟,“原来交朋友是这样的”、“原来同学是这样相处”的表情,他轻易就能读懂。说一点心疼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他还是不能理解她的选择。难道爱他和“找到自己”之间有不可弥合的矛盾吗?他从没说过不愿意让她独立,让她完整自己的人生,只是她从来不主动提起,他也就以为不重要罢了。他不是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说就心有灵犀?一边郁闷着,他还是继续观察着她。看她就像什么都好奇的小孩似的,之后频频出没于社团的迎新会,参加了很多社团,譬如戏剧社,譬如合唱社,甚至“恐怖爱好者”社,然后吓得抹着眼泪和同学一起跑出门尖叫,两个人蹦蹦跳跳,最后四目相对,捧腹大笑。也看她红着脸第一次出演话剧,出乎意料完成的很好,谢幕时毫无芥蒂和所有人拥抱,在合照时扬起灿烂笑脸。——那全是他已经很多年都没看到的表情,却在异国他乡,轻易分享给了他人。凭什么啊。凭什么他傻子一样亦步亦趋,她却能和别人相处的这么开心?原本是想要看看她“葫芦里究竟卖什么药”,结果作为观众的某人,看得更一口气上不来。一气之下。他回头就在离婚案里直接要求冻结她名下所有自己有关副卡,也要求律师严格进行财产分割公诉。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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