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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1/2页)
果账以后,林清尧几乎是小跑的速度离开了内衣店,指导走出去好久,才拍了拍胸|口,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真的真的太羞涩了。不过眼下,还要给陆知行买衣服。那个男人平日里好像对衣服蛮讲究的,林清尧记得自己当时在Word里是那么写的,不过当时真的很会给自己一个坑,现在她如何根据“讲究”这个词去挑衣服呢?第22章老大的尺寸有些小林清尧在服装区犯了难。最贵的?难道就是最好的?她心里嘀咕着:早知道自己当初把陆知行写成一个乞丐男,现在随便买个白菜价的衣服就能打发了。想想自己没事真是手癌,非要跟风学人家什么“价格不菲”的形容陆知行的每一件衣服。现在,已经作为无业游民的她,哪里有闲钱,去给陆知行名牌的奢侈品?突然,林清尧的肩膀被拍了一下。她转过脸来,李汉笑盈盈的模样在林清尧的视线中映刻,“大嫂,果然是你啊。”“李特助!”林清尧仿佛看到了救星,“你怎么在这儿?”“公司让我来这里做个宣传。”李汉顿了顿:“刚刚下直播,听到人群里的声音提到老大,走过来一瞧,果然是大嫂。”林清尧低着头,庆幸自己没吐槽陆知行的不好。“大嫂。”不知怎么的,李汉的目光有些幽沉,可千言万语最后都融成了一句:“你这次,算是和老大和好了吧?”当年的事情,旁人不知道,可是李汉瞧得清楚。陆知行为了找林茗悠,可是把岭南都翻了遍。他那样骄傲的一个男人,甚至以为林茗悠是因为工作忙碌,导致MIU的股份全部转给秦楚手里,旁人是背着行囊看世界,陆知行是开着车满世界寻妻。李汉是因为被神秘黑衣人捅了后,才到川北来。这里,和岭南一模一样。这里的人,却陌生得他几度以为自己活在梦中。可无论到哪里,总要先解决温饱问题不是。李汉当初进MIU之前,是特种兵退役。每每在出任务的时候,难免会到那种贫瘠的地区,没有食物,就地取材,什么野菜啊什么泥土啊什么树皮啊,对于李汉来说自己都吃过。若是碰到时候好的情况,还能够抓到些活物;可惜没有火的时候,为了生存,硬生生地手撕碎rou,放进嘴里。李汉来到川北第一天,很容易就摸清楚这里的地形。虽然街道的店面个别的名字变了,但整体的布局和岭南一样,李汉最先想到的,就是去劳务市场碰碰运气。依照他的体格,很容易被建筑工地的包工头相中。但是现在的工作,大多是有试用期,一般试用期是拿不到工钱的。所以这搬砖么,出力多,日结,倒是来钱快。经过一天的劳累,他拿到了红色的票子,准备下个馆子找个住的地方。既来之,则安之。路过高架桥的时候,李汉看到桥底下的一些流浪汉,他们的内心大多叫嚷着:“好饿啊,今天大概又没有饭吃了。”“谁说不是呢?现在的工作都靠学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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