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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无数榜单No.1的盛朗粤,这是头顶光环与皇冠并重的盛朗粤,这是……这是亿万追星少女的神。但现在她们的上帝却被一个外号是“疯子”的醉酒女人当街扇了一巴掌,尤其是这个女人的力气还堪比某种很像人类的灵长类动物。清醒过来的盛朗粤大概是忍耐程度达到了临界点,他再次发力,然后一下推开了这个缠的他满头大汗的疯婆子。本来打算把她扔到随便哪个快捷酒店,现在也不想管了,管她是死是活,最好还能在明天见到这样的新闻盛朗粤冷漠地垂下眼帘,忽闪地睫毛在眼睑下方投射出一小块阴影,衬得他面容尤为暗沉、阴郁。曾有言辞犀利的知名乐评人是这样评价盛朗粤的:“他只有在舞台上,眼神里才是有光彩的。如果没有音乐,那么盛朗粤会有很大概率成为一名拥有反社会人格的恐怖分子。所以,感谢伟大的音乐吧。”最后,盛朗粤盯着她堂而皇之,呈大字型躺倒在街边的模样,不带一丝犹豫的转身离开。可走了几米远,他又鬼使神差地回了一次头,却没看到那疯婆子的身影,一时间竟叫他的心也跟着莫名其妙地提了起来,但他并不能很好的理解这种异样的心情,因为在他二十六年的生涯中,他从一出生就被当成天才神童对待。他一直是顶着这样不符合纯真小孩的称号生活的,即使他是奇才,却也不能否认他的个性是恐怖的,这点自他记事起,就已经被人记录着了。从他上幼儿园开始,就已经养成了狂躁晦暗的个性,小时候,父母带他拜访过无数个国内外的心理专家,都没能将他“治好”,他一直都是恃才傲物、具有强烈个人意识的性格,有时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会导致他登上无数个八卦版面,甚至还上过法制新闻。他这样的人不可能会有朋友,连Whipsh的人,包括梁汶词,都只能称为是他的“队友”,因为他无法与任何人产生共鸣,顶多是微乎其微的“感同身受”。他组地下乐队,也只是挑选了他认为最适合给他做陪衬的人选,然后邀请他们先听一场自己的演出,如果愿意加入,那么欢迎你来,不愿意也无所谓,反正陪衬的绿叶不愁找不到,鲜艳的花才举世难寻。他知道自己就是那朵难寻的花。所以他将带给他这种未知的、全新的、从未有过的心情的祝熙容,看作是一个有趣的、值得好好研究的玩具,于是他一边腹诽着这么快就有人捡尸一边又往回走了几步,不可置信地发现这女人居然自己滚来滚去,最后滚到了垃圾桶旁边,与垃圾为伍,睡得异常香甜。盛朗粤心头划过几个黑点,暗骂了好多限制级的脏话,终还是给贺聪拨去电话。而他自己,则快走几步,面露嫌恶地拿纸巾隔着皮肤防止他亲手和垃圾触碰到,用这样极具挑战性的姿势,扯过别人扔的几张旧报纸,将她盖了个严严实实。心里盘算着:嗯,这样就看不出来有人的样子。这才揣着坠回原处的心,掉头钻进跑车,发动之前,他敏感地觉察到似乎有水顺着他的脖颈流进了衣领,盛朗粤登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用手抹了一把再举起来定睛一看。cao!那女人把他咬出血了!怔忡片刻,盛朗粤那永远都是一潭死水无波的脸上,悄无声息地涌动出新鲜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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