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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雌鸟 (第3/4页)
,眼里怯怯的目光,心中就难受的厉害。 没有办法,李朝朝告诉他们。 “请诸位等一等,我可以再建一个学堂,供你们的儿子学习,不过,前提条件是你们的女儿必须读书,否则那些男孩儿一律不准入学。”李朝朝一退再退,只是她没想到,自己退一步,那些女孩儿们就陷入水深火热。 那些人的儿子入了学,一开始女孩们欢欢喜喜来了学堂,后来没几天就推说,身子不适,或是不想来上学了…… 女子学院的孩子,寥寥无几。 男子学堂里,那些男孩说:“jiejie/meimei来上学,家里活没人做了,我爹娘那么辛苦,她们在家里,还能做饭洗衣。” 李朝朝气得病倒,将男子学堂关了,轰了他们回家。 她该做好心理准备,凡事开头难。 李朝朝心口疼,看了大夫,喝了几天药。 赵承瑾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不知怎么宽慰,便每日变着花样为她做好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初三这天,礼部有急事商榷,赵承瑾早早便出了门。 午时三刻的时候,李朝朝在家用饭。 管家来报,说是赵承瑾乡下表姑携儿子来看望,还带了两只土鸡,一兜土鸡蛋。 李朝朝病还未好,当即放下碗筷,命管家到厨房吩咐,再做几个菜来。 一玉扶着她到门口亲自迎接。 那位表姑穿着布裙,裙摆那里好几个补丁,灰色头巾,脸色是正常的黄色,笑起来很是爽朗。 “你就是我表侄媳妇儿吧,你跟怀卿那孩子成婚的时候,我们没看到你的脸,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大美人,我们家怀卿真是高攀了。”表姑叫赵柳,是赵承瑾祖父生的二女儿。 如今不过三十八,她带来这个是她小儿子,现下才八岁。 “表姑一路舟车劳顿,和孩子都快快进家里吧,正好中饭已经背下了。”日头正毒,李朝朝被晒得两眼冒金光。 “行行行,快快进家里吧。”赵柳带着啃手指的小孩儿,随他们进了赵家。 到了膳厅,李朝朝还未开始寒暄坐下,赵柳已经带着孩子坐下,还眼尖地没坐刚才李朝朝吃饭的位置。 一玉扯了扯她的袖子,脸色有些难看。 李朝朝拍了拍她的手,正坐下,就听:“哎!就是你!你这小丫头,给我盛碗汤!”那男孩儿伸着手,指着一玉就要为他盛汤。 一玉没动,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我贴身大丫头,除了我,便是老爷,她也不会服侍的。”说罢,她让一旁的环儿为她们添汤。 赵柳有些不满意,“你这孩子,她不过是个丫鬟,耀祖是家里的儿子,那可是祖宗保佑生下的,她还伺候不得了?” 李朝朝笑着道:“一玉是在宫里呆过,伺候过皇家贵人的,怎么,咱家的侄儿身份是跟皇家一样尊贵么?” 若赵柳说是,那便是对皇家的大不敬,她讪讪一笑,“唉呀,都是自己家的人。” 李朝朝不再说话,专心用饭。 她请了几个有能力的夫女,管理了女子学堂,至于男子学堂,被她关了,做了善堂,专门收养被遗弃的女婴。 吃了会儿饭,赵柳边吃边说话,“对了,听说你开了家学堂,让咱家耀祖也跟着学学字吧,正好你跟怀卿还未生孩子,让他住在你家里,添添喜气。”她说话的时候,饭喷在了菜里,没有在意,反而拿起一个猪肘子啃了起来。 赵怀卿以前同她说过,他爹是个穷秀才,娘亲为了爱情,同家里断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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